常州市财政局“三突出”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江苏会计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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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正式启动2023年度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本次重点评价项目共计12个,涉及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8个领域,资金规模57.5亿元。与上年度相比,涉及领域增加社保基金1个,资金规模增加6.24亿元。

一是项目突出“聚焦”。聚焦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项目,以及近年来新增的专项资金项目,如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创新主体培育)。聚焦经常性项目,大幅减少一次性项目数量,12个项目中仅债券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一次性项目,其他均为经常性项目。

二是范围突出“广泛”。锚定惠民实效,重点评价包含了学前教育、社会化养老、食品安全在内的各类民生项目共计6个,占比达到50%。突出重点领域,产业类、基金类、债券类的项目实现全部覆盖。延伸工作价值,在以往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向信息化运维方面进行探索,为支出标准设立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

三是目标突出“明确”。按照“共同参与、全程跟踪、做精方案、评有所用”的原则,把好前期项目立项关。在确定重点项目阶段,充分沟通,仔细筛选,明确每个项目“为什么要评”“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可能存在哪些问题”等,突出绩效评价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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