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政局持续清理政府采购妨碍市场准入的规定和行为,从规范文件编制、加强文件备案、开展监督检查和依法投诉处理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维护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一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修订《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应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不得设置限制性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二是加强采购文件备案。对照《无锡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在采购文件备案环节,加强对采购文件中是否存在对外地企业设置门槛和壁垒,以及其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等行为的检查、拦截。
三是开展采购监督检查。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政府采购执行、入围门槛设置、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执业操作、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违规收费等情况。2023年共开展专项检查4次,随机抽取18家代理机构共89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9个市级采购人采取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
四是依法进行投诉处理。2023年,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市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成立占比31.7%,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政府采购投诉程序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提高争议解决的有效性和灵活性,主动撤诉终止处理案件占比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