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江苏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江苏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尽早完成。
一、江苏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江苏继续教育对象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江苏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形式
会计专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
(一)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学习方式:
1、企业类(含我市各类企业、在宁部属及省属企业)
会计人员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 单位如需组织面授培训,应使用市财政局开发的面授管理软件加强管理。应在培训前10天把培训方案向我局报备,培训前一周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前一天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勤管理等,督促学员认真学习。
2、行政事业类(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会计人员采取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三、江苏会计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江苏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
五、江苏会计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
如需购买/办理2022年江苏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江苏全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若2021年及之前年度未完成,可以联系客服购买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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