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第三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江苏会计
2024-07-12

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第三次集中培训.png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协定于2024年7月下旬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第三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党史专题教育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宁夏历史文化与黄河文化);

2.数智赋能:财务数字化转型策略与实践案例;

3.转让定价税收风险评估与应对;

4.上市尽职调查及财务舞弊风险防范;

5.2024年税收政策热点与改革趋势;

6.新公司法重要条款的涉税解析。

二、培训对象

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30日,培训6天,7月24日报到,7月31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银川市悦海宾馆(贺兰山路甲1号),电话:0951-5696888。

五、费用

本次集训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参培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他

请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时通知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准时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省注协考培科:冷杨,电话:025-83633933;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王欣,电话:021-69768712。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三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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