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提问:
南京市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继续教育学分减免?
南京会计: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减免:①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抵60学分,中级抵90学分);②发表会计专业论文(核心期刊抵90学分/篇);③参加省级以上会计类比赛获奖(一等奖抵60学分);④担任继续教育授课教师(按课时双倍计算)。申请需在当年11月30日前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提交证明材料,审核周期约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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