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会计
2025-07-30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4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条件、程序进行推荐,8月18日前将推荐结果报送至盐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潘玮80501348,邮箱:374059606@qq.com。


附件:盐财会〔2025〕13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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