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江苏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提升行业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能力,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江苏·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第二期联合培养项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第四期培养项目,以下简称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
2.学员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省注协章程义务。
3.注册会计师应同时具备:
(1)注册满5年及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经本所主任会计师(或首席合伙人推荐)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事务所推荐申报。
省内综合评价排名AAA及以上事务所可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内容,经所在事务所同意后,连同报名表中所填列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所在地市注协。
省直事务所直接报省注协。
(二)材料申报要求。
各市注协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报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于9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注协,并寄送纸质件。
三、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1.采取“初选+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的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注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约50名培养对象。
2.江苏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备赛集训的行业选手报名的,可免笔试环节。
3.省市注协可推荐在职干部跟班学习,总数2-3人。
(二)时间安排。
笔试和面试时间、入围名单公示和发布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委托上国会承担具体培养实施工作,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周期为3年。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纳入江苏省“十四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学员毕业由省财政厅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发放结业证书。
五、培养地点及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注协支付,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省注协考培科联系电话:025-83633933;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