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锡财会〔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培养对象基本条件、笔试、面试等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拟确定曹熙玮等55人为无锡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703室;邮编214131;联系电话:81827141、81822333、81822352。
无锡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