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会计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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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会通〔2025〕40号

江北新区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南京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南京考区的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地点、报名费用、考试科目和大纲、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内容请参照《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8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南京考区报名需提供南京市属地证明材料:

1.在职在岗人员2025年南京市属地证明(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开具:健康-医保服务-医保参保证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开具:服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开具:贷款业务-证明材料下载-缴存明细证明打印;个人所得税缴存记录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开具:办&查-办税-纳税记录开具。以上证明提供任一项即可);

2.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3.其他人员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二、报名咨询电话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审核点

咨询电话

审核点

咨询电话

玄武区

025-83682388

025-83600672

秦淮区

025-84556289

025-84556076

建邺区

025-87778277

鼓楼区

025-83230223

025-83230158

浦口区

025-58311877

栖霞区

025-85393174

雨花台区

025-52883464

江宁区

025-52288460

六合区

025-57751370

溧水区

025-57207224

高淳区

025-57316109

江北新区

025-57011659

(二)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51808618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辖区内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承担考试任务的各区应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器的检测等工作,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2026年10月12日前,各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报送202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86号)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会〔2025〕86号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要求,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定于2026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202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1);

(二)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2);

(三)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3)。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202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完成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于2026年10月31日前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附件:1.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doc

      2.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doc

      3.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doc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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