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举办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江苏会计
2026-06-24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拟于6月下旬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第二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和省市注协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6年6月28日至7月5日,6月27日报到,7月6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98号)。

  四、培训内容

  1.领导者的管理沟通与演讲表达;

  2.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识别防范;

  3.管理进阶:智慧决策与领导力专题;

  4.司长讲堂: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路径;

  5.司长讲堂:会计法与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6.2026年增值税法解读与税制改革趋势;

  7.合伙制下的事务所内部治理与文化建设;

  8.注册会计师办理破产案件实务;

  9.企业破产法及配套新政解读;

  10.论文写作指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集训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请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时通知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准时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省注协考培科电话:025-83633933;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电话:021-69768667。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四期高端人才集训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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